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亡者家屬在49天內唸六字大明咒十萬遍,能令亡者罪孽消除,甚至往生淨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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駁 斥 “修密 法 不 需 要 灌 頂 ” 等 謬 論


大 乘 佛教 的 終 極 目 的 是 為 了 利 益 一 切 眾 生 。 在 普賢 利 生 五 百 大 愿 中 , 位 居 眾 愿 之 首 , 包 括其 他 愿 的 “ 愿 海 ” 是 弘 揚 聖 教 愿 。 因 此 , 在 一 切 利 生 善 業 中 , 最 大 的善 業 是 正 確 解 說 如 來 之 教 義 , 教 化 眾 生 步入 正 道 。 諸 惡 業 中 危 害 眾 生 之 惡 業 是最 大 的 惡 業 。 危 害 眾 生 之 惡 業 有 多 種 , 其中 最 大 的 惡 業 莫 過 于 誤 導 眾 生 墮 入 歧 途 。殺 人 放 火 是 危 害 眾 生 的 惡 業 , 但 它 只 傷 害一 世 的 生 命 和 破 壞 一 時 的 幸 福 。 人 身 難 得, 如 因 誤 導 , 使 其 墮 入 歧 途 , 是 危 害 萬 世的 生 命 , 因 此 , 誤 導 眾 生 墮 落 之 罪 比 殺 人放 火 嚴 重 千 萬 倍 , 豈 可 忽 視 ? 那 麼 , 怎 樣才 算 正 確 解 說 如 來 教 義 呢 ? 佛 祖 釋 迦 臨 終前 , 眾 弟 子 請 問 佛 祖 辭 世 后 由 誰 來 主 持 僧團 ? 由 誰 來 執 教 ? 佛 說 ﹕ “ 以 律 來 主 持 僧團 , 以 法 來 執 教 。 ” 又 問 ﹕ “ 行 為 合 于 律, 觀 修 契 于 經 , 言 說 不 違 論 者 , 是 我 教 弟子 , 否 則 , 便 不 是 。 ” 佛 祖 的 這 些 教 導 ,就 是 辨 別 佛 教 與 非 佛 教 、 真 佛 教 弟 子 和 假佛 教 弟 子 的 唯 一 標 準 。

密 續 屬於 經 部 , 密 戒 經 屬 於 律 部 , 龍 樹 等 大 菩 薩的 續 疏 等 屬 於 論 部 , 不 另 立 密 教 三 藏 。 凡密 教 金 剛 乘 的 基 礎 先 行 法 教 理 必 須 符 合 大乘 經 論 , 密 教 本 法 的 教 理 儀 軌 必 須 符 合 續部 的 教 理, 不 能 越 雷 池 一 步 。 正 如 薩 迦 四祖 公 嘎 堅 參 說 的 ﹕ “ 佛 教 儀 軌 的 制 定 權 屬於 佛 陀 。 ” 道 理 很 簡 單 , 未 脫 離 二 障 的 眾生 , 智 慧 無 法 超 過 佛 陀 , 因 此 , 也 創 造 不出 佛 陀 更 高 明 的 解 脫 之 法 。 對 佛 教 弟 子 來說 只 有 完 整 、 準 確 、 合 理 地 繼 承 發 揚 光 大三 世 一 切 如 來 之 教 的 義 務 , 沒 有 用 世 俗 有漏 智 慧 隨 意 解 釋 、 發 揮 、 篡 改 的 權 力 。 不但 如 此 , 還 要 對 那 些 亂 法 、 壞 法 言 行 作 鬥爭 , 以 維 護 佛 教 的 純 真 聖 潔 。 有 些 人 說 什麼 ﹕ “ 佛 教 弟 子 以 與 人 不 爭 為 美 德 。 ” 但這 要 看 對 什 麼 不 爭 。 要 是 對 離 經 叛 道 、 扰法 壞 法 的 邪 說 謬 論 不 爭 , 就 是 對 眾 生 缺 乏慈 悲 心 和 抑 惡 揚 善 責 任 感 的 糊 涂 表 現 , 也是 違 犯 律 的 行 為 。佛 在 《 寶 篋 經 》 中 說 ﹕ “ 對 破 壞 教 義 的 言 行 應 予 以 破 斥 , 對 其 不進 行 破 斥 者 非 我 弟 子 ,對 其 進 行 破 斥 者 是我 弟 子 , 是 我 聲 聞 。 ” 著 名 的 大 格 西 喜 饒嘉 措 大 師 在 《 龍 樹 莊 嚴 駁 論 》 中 說 ﹕ “ 對釋 門 中 人 來 說 , 沒 有 比 分 辨 是 非 對 錯 更 重要 的 使 命 。 ”

當 今 國內 外 信 仰 佛 教 , 特 別 是 信 仰 藏 傳 佛 教 的 人越 來 越 多 , 但 真 正 的 藏 傳 佛 教 教 義 的 宣 傳介 紹 和 經 典 翻 譯 工 作 遠 遠 不 能 滿 足 發 展 的需 要 。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許 多 偽 法 邪 法 冒 了 出來 , 使 很 多 缺 乏 分 辨 能 力 的 人 蒙 受 欺 騙 ,藏 傳 佛 教 的 形 象 也 受 到 了 嚴 重 的 損 害 , 甚至 有 些 人 指 責 藏 傳 佛 教 是 “ 邪 教 ” 。 有 些對 藏 傳 佛 教 知 之 甚 少 的 人 , 也 憑 道 聽 途 說, 便 著 書 撰 文 , 大 談 “ 藏 密 ” , 起 了 很 壞的 誤 導 作 用 。 為 了 維 護 藏 傳 佛 教 的 純 真 教義 , 為 了 幫 助 廣 大 信 眾 找 到 正 確 的 途 徑 ,文 明 遵 循 佛 教 “ 堅 持 真 理 ” 、 “ 依 法 不 依人 ” 的 學 術 原 則 不 得 不 對 某 些 觀 點 提 出 質疑 和 辯 駁 。

近 年 來, 各 地 學 藏 傳 佛 教 的 人 , 向 我 寫 信 、 打 電話 提 出 了 有 關 藏 傳 佛 教 的 很 多 問 題 , 有 的還 寄 來 了 一 些 涉 及 佛 教 問 題 的 書 報 刊 物 ,讓 我 對 有 些 說 法 進 行 鑒 別 。 我 在 業 余 時 間抽 空 , 對 所 提 出 的 問 題 中 一 些 帶 有 普 遍 性, 且 比 較 簡 單 , 三 言 兩 語 可 以 說 清 楚 的 問題 , 陸 續 寫 成 了 這 本 有 120個問 題 的 問 答 題 讀 物 , 付 諸 出 版 其 中涉 及 一些 較 複 雜 的 理 論 問 題 , 準 備 分 類 專 篇 闡 述。 這 篇 駁 論 是 其 中 的 一 篇 。


先 說 寫這 篇 駁 論 的 起 因 。有 人 向 我 提 問 說 ﹕ “ 有的 書 上 說 ‘有 些 密 法 用 不 著 灌 頂 , 可 以 自學 ’。 究 竟 哪 種 說 法 對 ? ” 最 近 我 又 在 一些 佛 教 刊 物 上 看 到 “ 公 開 的 密 法 , 不 必 灌頂 , 可 以 自 修 ” 之 類 的 說 法 。 我 想 這 樣 嚴肅 的 問 題 怎 麼 可 以 隨 便 亂 說 呢 ? 佛 教 的 宗旨 是 利 眾 , 即 使 不 能 利 眾 , 也 不 能 誤 導 害眾 。 所 以 我 覺 得 對 這 種 觀 點 需 要 澄 清 。

藏 傳 佛教 的 一 切 學 修 程 序 和 法 規 都 是 嚴 格 按 《 四續 》 部 的 金 剛 乘 教 義 教 規 制 定 的 。 自 引 進至 今 一 千 多 年 來 , 以 雪 域 眾 生 純 深 堅 定 的信 力 , 較 完 整 地 繼 承 保 存 了 佛 法 寶 庫 中 價值 最 珍 貴 的 金 剛 乘 這 顆 光 焰 如 日 的 瑰 寶 。密 宗 在 藏 區 的 弘 傳 過 程 中 形 成 了 各 有 所 長、 各 具 特 色 的 八 大 修 持 傳 統 和 二 十 多 個 大小 教 派 , 每 個 教 派 都 對 持 金 剛 殊 勝 道 的 繼承 發 展 作 出 了 值 得 金 筆 書 寫 的 貢 獻 , 在 每個 教 派 中 都 出 過 眾 多 優 秀 的 學 者 和 悟 境 高深 的 成 就 師 。 在 縱 深 一 千 三 百 多 年 的 藏 密發 展 過 程 中 , 教 派 傳 承 法 流 雖 呈 現 千 姿 百態 , 但 有 一 條 共 同 的 基 礎 和 共 同 的 準 則 把各 教 派 緊 密 地 連 接 在 一 起 , 有 力 地 維 護 了持 金 剛 勝 道 的 純 潔 性 。 密 法 的 共 同 基 礎 有四 條 。 如 《 密 教 入 門 六 十 頌 》 中 說 ﹕ “ 此門 總 根 本 , 三 昧 行 四 條 ﹕ 要 具 有 正 見 , 不背 離 三 寶 , 要 有 菩 提 心 , 不 放 棄 灌 頂 。 ” 貢 珠 《 知 識 總 匯 》 引 用 《 文 殊 本 續 》 文 如下 ﹕ “ 佛 子 記 住 ﹕ 入 我 殊 勝 密 教 門 的 誓 言行 概 括 起 來 有 兩 種 , 即 ﹕ 根 本 和分 枝 。 不放 棄 灌 頂 是 根 本 ; 分 枝 有 三 ﹕ 若 無 正 見 ,不 會 精 進 修 持 ; 若 不 皈 依 三 寶 , 就 不 是 我教 門 中 人 ; 若 不 發 菩 提 心 , 入 不 了 菩 薩 道, 猶 如 不 灌 頂 得 不 到 密 修 士 資 格 一 樣 。 ” 接 著又 說 ﹕ “ 欲 進 入 四 續 部 中 任 何 道 次 都不 能 缺 少 這 四 大 根 本 誓 言 行 。 ” “ 誓 言 行 ” 即 “ 三 昧 耶 ” , 《 密 宗 道 次 第 廣 論 》 中說 ﹕ “ 三 昧 耶 者 即 是 欲 得 果 者 不 應 違 越 之事 。 ” 密 宗 四 部 各 教 派 的 共 同 行 為 準 則 ,是 堅 持 佛 陀 金 剛 持 的 三 昧 耶 行 。 《 密 宗 道次 第 廣 論 》 引 《 律 生 經 》 雲 ﹕ “ 若 求 上 成就 , 寧 舍 于 命 根 , 縱 至 于 死歿 , 當 護 三 昧耶 。 ” “ 如 說 寧 舍 身 命 , 當 護 律 儀 及 三 昧耶 , 應 如 是 行 。 ” “ 若 不 守 護 律 儀 , 縱 复勤 修 多 劫 也 無 成 就 。 ” 密 法 的 這 些 基 礎 和準 則 是 佛 教 密 法 不 同 于 外 道 密 法 的 根 本 區別 , 也 是 修 密 道 獲 得 成 就 的 根 本 保 證 。 上述 修 密 的 基 礎 , 就 是 修 密 的 先 決 條 件 。 這些 先 決 條 件 , 用 通 俗 的 話 來 說 , 就 是 學 修藏 密 , 首 先 必 須 是 虔 誠 皈 信 三 寶 的 弟 子 ,就 是 說 對 三 寶 無 信 仰 的 人 不 能 學 修 。 對 三寶 的 正 信 、 深 信 , 對 佛 道 的 修 證 目 標 的 追求 , 必 須 具 備 正 確 的 見 解 , 合 理 的 見 解 ;其 次 , 佛 教 密 法 是 大 乘 佛 法 , 是 利 樂 眾 生為 目 的 的 方 便 大 法 , 欲 修 這 種 密 法 必 須 具以 大 悲 心 為 體 的 菩 提 心 , 這 個 條 件 排 除 了求 自 利 , 缺 少 悲 心 的 小 乘 人 ; 第 三 , 修 密法 能 不 能 獲 得 成 就 , 能 不 能 獲 得 正 成 就 ,高 成 就 , 主 要 靠 修 密 者 本 身 的 條 件 。 就 如宗 喀 巴 大 師 說 的 ﹕ “ 密 法 的 殊 勝 , 在 于 修密 根 器 的 殊 勝 。 ” “ 根 器 ” 就 是 思 想 心 理素 質 。 佛 教 講 因 緣 , 不 講 天 生 的 優 劣 。 因此 , 根 器 條 件 是 學 習 培 養 的 結 果 。 世 間 的任 何 一 種 嚴 肅 的 、 高 難 度 的 、 嚴 格 按 程 序進 行 的 工 作 , 都 對 工 作 人 員 有 素 質 條 件 方面 的 嚴 格 要 求 。 學 佛 修 道 不 是 隨 便 的 遊 戲, 而 是 要 求 修 出 成 就 , 因 此 在 《 菩 提 道 次》 中 教 導 說 “ 親 近 上 師 是 入 道 之 門 ” , 親近 上 師 的 目 的 就 是 為 了 得 到 清 淨 法 脈 傳 承和 修 證 實 踐 指 導 。 密 宗 是 更 深 層 次 的 法 門, 為 了 保 證 得 到 精 純 真 髓 , 保 證 道 不 出 差錯 , 果 不 致 虛 妄 , 更 需 要 親 近 金 剛 上 師 求授 教 、 求 灌 頂 。 灌 頂 分 因 位 灌 頂 、 道 位 灌頂 、 果 位 灌 頂 。 其 中 作 為 入 密 道 之 門 的 灌頂 屬 因 位 灌 頂 。 這 種 灌 頂 稱 “ 成 熟 灌 頂 ” , 意 思 是 把 普 通 種 子 培 育 成 金 剛 佛 種 , 使這 種 種 子 發 芽 , 成 長 良 好 , 碩 果 有 望 。 在《 知 識 總 匯 》 中 說 ﹕ “ 親 近 繼 承 佛 事 業 的金 剛 上 師 , 可 以 破 除 心 中 的 無 明 障 。 這 是一 切 密 法 的 命 脈 , 絕 對 動 搖 不 得 , 故 親 師為 不 動 金 剛 戒 。

現 在 有人 造 輿 論 , 提 倡 “ 不 必 灌 頂 ” , “ 可 以 自修 ” , 是 毀 壞 佛 教 密 法 根 本 的 行 為 。 這 種觀 點 無 論 出 于 什 麼 樣 的 動 機 , 其 客 觀 效 果只 能 使 偽 法 、 邪 法濨 長 , 真 法 敗 壞 滅 亡 。

提 出 這種 觀 點 的 都 是 些 “ 學 有 傳 承 , 修 有 成 就 的 ‘大 師 ’ ”自 居 者 , 或 著 是 “ 學 富 五 車 ,才 具 八 斗 , 精 于 密 學 的 ‘專 家 ’、 ‘學 者 ’” 自 居 者 。 所 以 , 他 們 散 布 的 這 種 觀 點在 藏 傳 佛 教 知 識 空 白 帶 的 人 群 中 會 產 生 很大 的 影 響 。 為 此 對 他 們 的 這 種 說 法 是 否 有根 據 、有 理 由 , 是 否 根 據 可 靠 、 理 由 充 足, 將 導 致 什 麼 樣 的 結 果 , 他 們 所 說 的 這 類密 法 是 否 佛 教 密 法 等 問 題 , 不 可 馬 虎 , 必須 澄 清 。

他 們 所謂 “ 不 必 灌 頂 , 可 以 自 修 ” 的 理 由 歸 納 起來 有 以 下 四 條 ﹕

.已公 開 的 密 法 不 必 灌 頂 ;

.學密 法 必 須 灌 頂 是 舊 習 慣 , 現 在 時 代 變 了 ,密 法 應 隨 時 代 變 , 不 必 墨 守 陳 規 ;

.過去 曾 經 傳 過 某 法 的 上 師 可 代 替 某 法 的 親傳上 師, 不 必 有 現 實 的 親 傳 上 師 ;

.現實 中 難 找 到 有 成 就 的 上 師 , 與 其 拜 無 成 就不 如 不 拜 的 好 。 上 面 這 些 理 由 能 不 能 成 立, 逐 條 予 以 研 究分 析 。



.破 “ 已 公 開 的 密 法 不 必 灌 頂 ” 論

他 們 說﹕ “ 近 百 年 來 , 藏 密 的 流 傳 情 況 起 了 很 大的 變 化 , 七 十 年 前 , 不 丹 諾 蒲 喇 嘛 已 將 大手 印 及 六 成 就 法 公 諸 于 世 , 錫 金 達 瓦 桑 杜格 西 喇 嘛 翻 譯 成 英 文 , 說 是 為 西 藏 以 外 的人 民 而 譯 。 本 世 紀 30年代 , 康 藏 各 大 德 相 繼 到 漢 地 弘 法 , 把 許 多密 法 淵 源 公 諸 于 眾 。 數 十 年 來 , 在 海 外 傳布 更 廣 , 歐 美 尤 甚 , 一 些 有 成 就 的 金 剛 上師 亦 囑 受 法 弟 子 輾 轉 傳 人 。 因 此 當 今 流 行密 法 多 為 成 就 上 師 所 公 開 , 屬 於 普 傳 性 的密 法 。 所 謂 ‘密 無 師 承 , 不 得 濫 學 ’, 這在 百 年 前 也 許 如 此 , 到 了 近 代 , 已 起 變 化, 許 多 公 開 的 密 法 都 出 版 成 書 , 或 西 方 人早 已 將 他 們 譯 成 英 文 而 流 行 全 世 界 , 已 無機 密 可 言 , 也 無 所 謂 盜 法 之 嫌 。 ” 云 云 。從 以 上 的 這 些 說 法 可 以 看 出 , 第 一 , 他 們把 密 法 的 “ 密 ” 僅 僅 看 作 是 機 密 之 “ 密 ” , 保 密 之 “ 密 ” , 根 本 不 了 解 密 法 真 正 的含 義 ; 第 二 , 他 們 把 密 法 傳 承 和 密 法 經 典法 本 當 作 一 回 事 , 認 為 得 到 法 本 就 等 于 得到 密 法 ; 第 三 , 認 為 灌 頂 傳 授 是 泄 密 的 防範 措 施 , 既 已 公 開 , 也 就 無 密 可 言 , 無 盜法 可 言 , 故 不 必 灌 頂 。

第 一 ,把 密 法 的 “ 密 ” ,僅 僅 當 作 機 密 之 “ 密 ” , 保 密 之 “ 密 ” , 是 不 了 解 密 法 真 正 含 義的 表 現 。

密 法 之 “ 密 ” , 除 了 有 “ 非 器 不 宣 ” 和 “ 密 修 密證 ” 含 義 外 , 還 有 “ 甚 深 法 門 ” 和 進 入 “ 空 性 深 理 境 界 ” , 認 識身 言 益 因 續 之 “ 密理 ” , 掌 握 道 續 之 智 慧 方 便 金 剛 “ 密 法 ” , 證 得 果 續 之 不 可 思 議 的 “ 三 密” 功 用 ,無 始 以 來 的 本 淨 “ 密 續 ” 去 染 還 淨 的 “ 密證 之 法”等 多 種 含 義 。 如 果 將 密 法 的 這 些含 義 , 全 部 按 “機 密 ” 、 “ 保 密 ” 義解 釋得 通 。 如 果 按 保 密 講 , 身 言 意 “ 三 密 ” ,性 空 “密 理 ” 之 類 是 誰 在 保 密 ? 向 誰 保 密? 法 性 密 理 , 自 身 的 如 來 藏 “ 密 續 ” , 非證 不 悟 。 難 道 這 也 是 自 己 給 自 己 保 密 嗎 ?未 悟 已 悟 , 難 道 也 是 自 己 “ 盜 ” 自 己 的 “ 法 ” 的 結 果 嗎 ? 因 此 , “ 密 法 ” 的 “ 密 ” , 僅 僅 理 解 為 機 密 、 保 密 的 “ 密 ” , 實 難恭 維 其 “ 高 明 ” 。

由 於 對密 法 性 質 的 認 識 錯 誤 , 就 導 致 了 “ 已 公 開的 密 法 , 無 機 密 可 言 , 因 此 , 不 需 要 按 密法 儀 軌 灌 頂 ”這 樣 的 錯 誤 觀 點 。

密 法 的密是 它的 性 質 決 定 的 , 無 論 公 開 與 否 , 都是 密 法 。 并 非 密 法 公 開 就 成 為 顯 法 , 顯 法保 密 就 成 了 密 法 。 如 果 是 那 樣 的 話 , “ 性空 之 理 ” 從 來 就 是 公 開 宣 說 的 , 就 不 應 該稱 作 密 理 , 也 不 應 有 《 解 深 密 經 》 。 在 藏族 地 區 , 除 了 死 人 、 啞 巴 和 不 會 說 話 的 小孩 子 , 人 人 會 念 六 字 真 言 , 而 且 在 牆 壁 、岩 石 、 獸 骨 、 旗 幡 等 到 處 可 以 看 到 六 字 真言 。 但 藏 傳 佛 教 界 從 來 沒 有 把 六 字 真 言 排除 在 密 法 外 , 放 棄 其 傳 授 灌 頂 。 而 且 , “ 公 開 ” 與 “ 不 公 開 ” 也 只 有 相 對 意 義 。 任何 密 法 , 對 具 備 修 密 法 素 質 條 件 的 人 從 來都 是 公 開 的 , 只 是 對 不 具 備 修 密 素 質 條 件的 人 不 傳 。 這 在 密 法 的 戒 規 中 , 叫 作 “ 非器 不 傳 ” 。 這 “ 非 器 不 傳 ” 并 非 故 弄 玄 虛,或 者 搞 “ 壟 斷 ” 、 “ 專 利 ” , 而 是 有 它自 身 的 重 要 原 因 。

密 法 屬於 高 難 度 的 解 脫 成 佛 之 法 , 在 寧 瑪 掘 藏 大師 玖 美 林 巴 著 《 功 德 寶 藏 》 中 說 ﹕ “ 修 密士 眼 前 只 有 兩 條 路 , 或 者 成 佛 , 或 者墮 地獄 。 ” 佛 教 的 目 的 是 利 樂 眾 生 , 如 造 成 對學 修 的 無 效 、 無 利 、 有 害 等 結 果 , 是 違 背佛 教 宗 旨 的 ; 如 果 變 成 毀 滅 佛 法 的 原 因 更是 不 允 許 的 。 “ 非 器 不 傳 ” 就 是 為 了 防 止這 種 反 作 用 。 不 具 備 誠 信 , 不 具 備 正 見 ,或 動 機 目 的 不 良 , 或 慧 根 不 足 , 無 灌 頂 傳承 , 不 守 持 密 戒 , 其 結 果 大 致 有 三 ﹕( 一) 修 無 成 就 , 使 修 密 者 失 去 學 修 信 心 , 甚至 怨 恨 誹 謗 佛 法 , 造 成現 世 和 后 世 的 惡 報; ( 二 ) 無 傳 承 、 無 親 師 指 導 的 情 況 下 自修 , 因 無 秘 訣 和 經 驗 而 出 差 錯 , 輕 則 精 神恍 惚 , 情 緒 反 常 , 或 智 力 減 退 和 變 得 痴 呆, 重 則 氣 入 心 脈 , 精 神 失 常 , 眼 瞎 耳 聾 ,甚 至 會 有 脈 斷 氣 絕 , 口 鼻 流 血 而 暴 死 等 惡果 ; ( 三 ) 缺 乏 信 仰 和 上 師 的 傳 授 指 導 ,不 受 三 昧 耶 戒 , 不 按 程 序 修 , 不 修 生 起 次第 而 直 接 修 “ 那 若 六 法 ” 之 類 的 圓 滿 次 第, 出 一 些 低 層 次 氣 脈 成 就 就 像 素 質 低 下 的氣 功 師 那 樣 宣 揚 神 通 等 。 自 己 本 無 傳 承 ,本 來 就 沒 有 受 過 灌 頂 卻 又 給 別 人 傳 法 灌 頂, 製 造 假 法 、 假 傳 承 、 假 灌 頂 等 ( 當 今 國內 外 這 類 實 例 不 少 ) 。 有 的 人 借 密 胡 作 非為 , 引 起 社 會 上 對 密 法 當 作 玩 具 和 氣 功 之類 的 法 術 , 不 考 慮 濫 傳 濫 學 的 嚴 重 後 果 ,對 造 成 危 害 眾 生 , 破 壞 佛 法 的 行 為 結 果 ,在 道 義 上 和 法 律 上 有 沒 有 責 任 呢 ?

第 二 ,把 密 法 的 經 典 法 本 和 密 法 傳 承 當 作 一 回 事, 認 為 得 到 密 法 經 典 法 本 就 等 于 得 到 了 密法 傳 承 。 應 該 這 麼 說 ﹕ 經 典 法 本 是 “ 死 ” 的 , 傳 承 是 “ 活 ” 的 ; 經 典 法 本 是 “ 水 管子 ” 、 “ 電 線 ” , 傳 承 是 “ 水 流 ” 、 “ 電流 ” ; 經 典 屬 於 “ 教 ” 法 , 傳 承 屬 於 “ 證 ” 法 。 得 到 戒 本 皈 依 證 , 不 等 于 受 戒 皈 依, 這 本 來 是 基 本 常 識 , 但 有 很 多 人 對 這 個問 題 認 識 不 清 。 比 如 說 , 任 何 人 都 可 以 請到 藏 文 大 藏 經 《 甘 珠 爾 》 和 《 丹 珠 爾 》 ,只 要 懂 藏 語 文都 可 以 閱 讀 , 但 大 藏 經 的 傳承 不 是 隨 便 可 以 得 到 的 。 藏 傳 佛 教 無 論 顯密 都 講 師 承 、 傳 承 。 沒 有 傳 承 就 沒 有 法 脈法 流 , 沒 有 傳 承 的 人 , 也 無 資 格 傳 法 。 傳承 又 分 經 文 傳 承 ( 藏 語 稱 “ 隆 ” ) , 解 說傳 承 ( 藏 語 稱 “ 赤 ” ) , 灌 頂 傳 承 ( 藏 語稱 “ 旺 ” ) , 秘 訣 傳 承 ( 藏 語 稱 “ 丹 木 鵝 ” ) 等 。 “ 解 說 ”和 “ 灌 頂 ” 又 有 內 部 詳細 分 類 。 漢 傳 佛 教 現 在 只 有 戒 脈 傳 承 , 不講 經 學 傳 承 , 導 致 經 學 絕 傳 , 唐 密 絕 傳 ,產 生 了 不 分 了 義 不 了 義 , 只 從 經 文 的 文 字表 面 理 解 解 釋 的 淺 薄 弊 病 。 但 漢 傳 佛 教 歷史 上 并 非 沒 有 經 學 傳 承 。

顯 宗 經典 , 即 使 無 傳 承 , 一 般 的 經 典 也 可 以 讀 得懂 。 但 密 續 部 , 一 開 始 就 加 上 了“ 四 法 ” “ 六 法 ” 專 用 詞 、 假 代 詞 等 許 多 周 密 的 保密 措 施 , 無 師 開 示 , 如 讀 天 書 。 因 此 , 公開 密 法 經 典 法 本 , 絕 不 等 于 “公 開 密 法 ”。若 以 翻 譯 出 版 密 藉 為 公 開 標 誌 的 話 , 藏 傳佛 教 翻 譯 、 傳 播 藏 文 密 法 經 典 已 有 一 千 三百 多 年 的 歷 史 , 將 它 譯 為 滿 文 、 蒙 文 , 在滿 蒙 地 區 和 元 、 清 宮 廷 傳 播 也 將 近 有 三 百年 的 歷 史 , 比 不 丹 的 諾 蒲 喇 嘛 和 錫 金 的 達瓦 桑 杜 等 早 幾 百年, 但 藏 傳 佛 教 界 從 不 認為 密 法 經 典 的 翻 譯 、 傳 播 、 出 版 、 推 廣 就意 味 著 密 法 的 “ 公 開 ” 和 “ 無 密 可 言 ” ,也 沒 有 因 此 而 認 為 “ 不 要 傳 承 ” 、 “ 不 要灌 頂 ” 。 這 道 理 也 和 出 家 在 家 的 比 丘 、 居士 雖 然 有 戒 本 , 仍 需 要 在 具 戒 的 比 丘 前 受戒 的 道 理 一 樣 簡 單 。 禪 宗 的 輕 視 文 字 般 若和 現 代 “ 密 法 專 家 ” 以 文 字 代 表 密 法 的 觀點 各 走 一 個 極 端 , 具 有 異 曲 同 工 之 妙 。 但真 想 學 禪 、 學 密 的 人 , 絕 不 能 走 這 種 錯 誤的 路 。

第 三 ,把 灌 頂 和 傳 授 當 作 泄 密 防 範 措 施 , 認 為 “ 已 經 公 開 , 也 就 無 密 可 談 , 無 盜 法 可 言 ,故 不 必 灌 頂 、 傳 授 ” 的 觀 點 更 是 錯 誤 的 。生 產 這 種 錯 誤 認 識 的 根 源 是 不 了 解 密 法 的性 質 和 灌 頂 傳 法 的 性 質 作 用 引 起 的 。 把 灌頂 理 解 為 灌 頂 師 舉 起 水 瓶 , 在 弟 子 的 頭 上澆 點 水 并 念 咒 加 持 加 持 是 大 錯 特 錯 。 灌 頂的 原 文 是 “ Abukenza(阿 布肯 扎 ) ” , 其 義 包 括 ﹕ 淨 化 、 授 權 、 播 種、 培 育 成 器等 義 。 “ 淨 化 ” 是 淨 化 身 言 意的 各 種 習 染 障 蔽 ; “ 授 權 ” 是 授 予 解 說 密續 , 修 習 共 不 共 兩 種 成 就 的 權 利 ; “ 播 種 ” 是 播 下 佛 陀 四 身成 就 的 種 子 ; “ 培 育 成器 ” 是 培 養 提 高 修 密 弟 子 的 素 質 , 使 其 條件 成 熟 之 義 。 將 這 樣 一 個 多 義 詞 , 譯 為 只有 “ 淨 化 ” 之 義 的 “ 灌 頂 ” , 有 詞 義 不 周達 之 過 ,應 看 作 翻 譯 上 的 錯 誤 。 藏 語 “ 旺 ” 是 權 利 之 義 。 阿 底 峽 尊 者 解 釋 灌 頂 有 八種 作 用 ﹕

( 一 )消 魔 ; ( 二 ) 除 障 ; ( 三 ) 清 除 小 乘 習 染; ( 四 ) 成 熟 誦 咒 之 器 ; ( 五 ) 成 熟 觀 修之 器 ; ( 六 ) 增 加息 滅 等 四 事 能 力 ; ( 七) 增 補 菩 提 心 ; ( 八 ) 結 下 將 來 佛 陀 親 自灌 頂 之 因 緣 等 ( 見 貢 珠 《 知 識 總 匯 》 ) 。《 四 續 總 義 密 法 入 門 》 中 說:“灌頂 有 成 熟 之 法 因 位 灌 頂 、 解 脫 之 法 道 位 灌頂 、 已 脫 成 就 果 位 灌 頂 三 種 。 灌 頂 受 三昧耶 戒 是 因 位 灌 頂 ; 修 習 生 圓 二 次 第 是 道位 灌 頂 ; 現 證 四 身 成 就 及 雙 運 位 是 果 位 灌頂 。” 修 密 的 根 器 成 熟 法 有 二 級 , 第 一 級是 顯 密 共 行 道 修 習 , 是 指 學 修 菩 薩 道 的 出世 心 、 菩 提 心 、 性 空 正 見 等 解 脫 三 根 本 法; 第 二 級 是 成 熟 灌 頂 和 受 三 昧 耶 戒 。 這 是學 密 的 共 行 道 , 無 論 學 何 種 密 法 都 沒 有 變通 的 余 地 。請 看 《 密 宗 道 次 第 廣 論 》 中 怎麼 說 的 ﹕ “ 為 知 續 義 , 故 需 聽 聞 , 為 求 聽聞 , 知 已 修 行 , 則 需 先 受 清 淨 灌 頂 , 如 護法 持 三 昧 耶 戒 及 律 儀 , 以 三 昧 耶 等 是 金 剛乘 之 道 基 故 。 ” “ 欲 成 聞 修 大 密 之 器 , 要得 清 淨 灌 頂 , 是 故 灌 頂 就 是 成 就 根 本 , 若無 灌 頂 縱 能 了 達 教 義 , 精 進 修 習 , 終 不 能得 殊 勝 悉 地 , 非 但 有 不 得 達 悉 地 之 失 , 縱得 諸 小 悉 地 , 師 資 亦 俱 墮 那 洛 迦 ( 地 獄 )。 ” 《 大 印 空 點 》 第 二 云 ﹕ “ 無 灌 頂 不 成, 如 壓 沙 無 油 , 若 無 灌 頂 者 , 慢 心 說 密 教, 師 徒 縱 成 就 , 死 也 墮 地 獄 , 故 應 勤 精 進, 從 師 請 灌 頂 。 ”《 佛 頂 經 》 第 三 云 ﹕ “ 比 如 家 無 子 , 死 后 便 空 虛 , 如 是 無 灌 頂,諸 知 皆 虛 無 。 猶 如 琵 琶 琴 , 無 弦 不 可 彈, 如 是 無 灌 頂 , 咒 定 不 能 成 , 實 無 有 灌 頂, 愚 妄 說 云 有 , 乃 至 佛 在 世 , 師 徒 墮 地 獄。 ” 《 佛 頂 經 》 中 的 這 段 話 是 說 , 若 無 灌頂 , 如 家 中 無 子 而絕 嗣 斷 種 , 如 彈 無 弦 的琵 琶 , 彈 不 出 聲 音 ; 若 未 灌 頂 而 妄 說 灌 頂亂 修 亂 傳 , 雖 佛 祖 在 世 , 也挽 救 不 了 他 師徒 同 墮 地 獄 的 惡 報 應 。 《 金 剛 蔓 經 》 云 ﹕ “ 灌 頂 為 主 要 , 諸 悉 地 常 住 , 我 說 如 實 意, 故 先 應 正 聽 , 若 具 慧 弟 子 , 先 正 受 灌 頂, 于 滿 次 瑜 珈 , 爾 時 成 法 器 。 若 無 正 灌 頂, 雖 了 達 教 義 , 行 者 師 弟 子 , 俱 墮 大 地 獄。 ” 以 上 是 《 密 宗 道 次 第 廣 論 》 引 用 的 續部 的 經 文 。 也 許 有 人 認 為 , 這 只 是 格 魯 派的 主 張 , 別 的 教 派 未 必 就 是 這 種 看 法 。 好吧 , 就 讓 大 家 看 看 , 別 的 教 派 是 怎 麼 說 的。 在 寧 瑪 派 掘 藏 大 師 玖 美 林 巴 的 《 功 德 寶藏 》 中 說 ﹕ “ 如 門 之 法 是 灌 頂 , 解 脫 之 法二 次 第 , 順 緣 三 昧 耶 三 行 。 ” “ 首 先 不 受灌 頂 無 成 就 , 如 像 沙 中 提 煉 不 出 油 , 聞 法勤 修 也 會 墮 地 獄 , 受 灌 頂 者 便 入 佛 子 流 。 ” 薩 迦 四 祖 公 嘎 堅 參 在 《 分 別 三 律 儀 論 》中 說 ﹕ “ 佛 說 未 受 正 灌 頂 , 修 密 會 成 惡 墮因 。 ” “ 覓 師 求 取 四 灌 頂 , 以 此 圓 滿 三 律儀 。 ” 當 今 噶 舉 善 知 識 堪 布 次 南 著 的 《 噶舉 史 略 》 中 說 ﹕ “ 對 於 可 以 傳 授 金 剛 乘 的善 器 弟 子 , 先 讓 入 壇 , 接 受 有分 別 心 灌 頂或 無 分 別 心 金 剛 智 灌 頂 , 使 其 成 熟 , 然 後傳 授 大 手 印 是 我 噶 舉 最 勝 法 流 的 統 一 規 則。 ” 藏 傳 佛 教 各 派 在 正 見 方 面 , 雖 有 不 同的 看 法 , 但 在 密 法 的 道 基 和 入 門 的 看 法 完全 是 一 致 的 , 沒 有 哪 個 教 派 敢 于 隨 便 破 壞持 金 剛 法 規 , 如 果 誰 破 壞 了 這 個 法 規 就 被判 為 破 壞 三 昧 耶 的 異 教 徒 。 從 上 述 灌 頂 作用 的 解 釋 就 可 以 看 出 灌 頂 並 非 可 有 可 無 的加 持 儀 式 , 而 是 貫 穿 因 、 道 、 果 密 修 全 過程 的 教 證 實 踐 。 銳 器 從 灌 頂 過 程 中 可 以 悟出 密 法 修 證 次 第 和 二 次 第 義 , 一 般 根 器 的也 能 獲 得 密 修 次 第 知 識 , 凡 參 加 灌 頂 的 都能 受 到 菩 薩 戒 和 三 昧 耶 戒 。 密 續 中 說 受 過正 灌 頂 的 人 , 只 要 不 犯 戒 , 雖 不 修 , 也 能在 十 六 世 前 獲 得 解 脫 。 如 果 對 續 部 的 這 些說 法 不 相 信 , 還 是 最 好 不 要 學 密 的 好 。 灌頂 是 修 密 的 入 門 、 道 基 和 貫 穿 因 道 果 全 過程 的 法 脈 續 流 , 不 要 灌 頂 就 等 于 不 要 金 剛乘 , 反 過 來 說 , 沒 有 灌 頂 的 修 密 , 就 像 沒有 播 種 而 奢 望 豐 收 一 樣 荒 唐 可 笑 。



.破所 謂 “ 時 代 變 了 , 不 必 灌 頂 ” 論

他 們 認為 ﹕ “ 學 密 法 必 須 灌 頂 是 舊 習 慣 , 現 在 時代 變 了 , 密 法 應 隨 時 代 變 , 不 必 墨 守 陳 規。 ” 從 表 面 上 看 , 他 們 的 這 種 說 法 似 乎 很科 學 , 很 有 順 應 潮 流 的 時 代 感 , 很 能 博 得現 代 人 的 贊 同 。 但 實 際 上 這 些 說 法 是 站 不住 腳 的 。 首 先 , 灌 頂 是 密 法 不 可 分 割 的 重要 組 成 部 分 , 若 說 舊 習 俗 , 全 部 密 法 乃 至整 個 佛 教 都 是 人 類 歷 史 上 流 傳 了 數 千 年 的 “ 舊 習 俗 ” , 以 時 代 變 了 為 理 由 要 破 , 就該 全 部 破 掉 。 沒 有 理 由 把 密 法 基 本 的 東 西分 成 “ 新 ” 、 “ 舊 ” 兩 部 分 而 舍 “ 舊 ” 取 “ 新 ” 。 隨 著 時 代 的 變 化 , 佛 教 也 在 某 些外 部 形 式 和 傳 播 方 式 方 面 會 有 新 的 變 化 ,但 它 的 本 質 性 內 涵 不 會 變 , 也 不 能 變 , 變了 就 不 能 稱 其 為 佛 教 , 也 會 失 去 它 與 佛 教本 質 相 關 的 作 用 。 比 如 , 馬 的 品 種 可 以 改良 優 化 , 若 不 失 去 作 為 馬 這 種 動 物 的 特 殊性 , 仍 然 是 馬 ; 如 果 失 去 馬 的 特 殊 性 , 變成 騾 子 和 驢 子 之 類 的 動 物 , 就 不 會 有 人 把它 繼 續 當 馬 看 待 了 。 灌 頂 和 法 脈 傳 承 , 不是密 法 的 外 部 形 式 、 傳 播 方 式 ,而 屬 於 密法 的 規 定 性 密 涵 。 就 像 菩 提 發 心 是 菩 薩 道的 本 質 性 內 涵 一 樣 。 如 果 時 代 變 了 , 不 灌頂 可 以 進 入 密 道 的 話 , 就 應 該 不 皈 依 三 寶也 可 以 進 入 佛 道 ,因 為 這 三 門 的 作 用 是 相同 的 。

其 次 ,如 果 說 學 密 必 須 灌 頂 是 墨 守 陳 規 的 話 , 這個 “ 陳 規 ” 也 是 佛 陀 金 剛 持 制 定 的 , 就 和殺 、 盜 、 淫 、 妄 四 根 墮 戒 是 佛 陀 制 定 的 一樣 。 對 不 信 佛 教 的 人 , 佛 教 戒 律 是 不 具 備任 何 約 束 力 的 。 若 如 佛 門 , 必 須 守 持 佛 的戒 律 , 不 能 因 為 時 代 變 了 , 入 佛 門 可 以 不守 戒 律 。 同 樣 學 密 法 必 須 持 戒 。 因 此 , 首先 要 灌 頂 受 戒 , 不 受 戒 無 戒 行 可 言 。 如 果認 為 這 種 灌 頂 法 規 不 合 適 宜 , 要 修 改 , 其戒 律 法 規 的 制 定 、 解 釋 權 只 屬 於 佛 陀 。 除了 佛 陀 , 任 何 人 都 沒 有 修 改 佛 陀 法 規 戒 律的 權 力 。

第 三 ,他 們 認 為 近 幾 十 年 來 , 有 些 藏 傳 佛 教 的 法師 在 國 內 外 公 開 傳 過 一 些 密 法 , 也 翻 譯 出版 了 很 多 密 法 , 就 此 斷 定 凡 公 開 的 密 法 不需 要 灌 頂 , 這 是 站 不 住 腳 的 說 法 。 ( 一 )如 前 所 述 , 如 果 這 種 情 況 算 公 開 的 話 , 密法的 傳 播 和 經 典 的 翻 譯 公 開 不 是 從 七 十 年前 或 30年 代 開 始 , 而 應從 藏 傳 佛 教 的 引 進 時 算 起 。 但 藏 傳 佛 教 的傳 播 , 並 沒 有 對 密 教 教 義 法 規 產 生 破 壞 的作 用 , 沒 有 因 此 而 取 消 灌 頂 或 者 法 脈 傳 承, 因 為 公 開 不 公 開 和 灌 頂 傳 承 沒 有 任 何 關係 ; ( 二 ) 如 果 說 諾 蒲 喇 嘛 和 根 桑 上 師 沒有 說 過 “ 學 密 不 需 灌 頂 ” 之 類 的 話 , 從 他們 傳 法 行 為 中 無 法 得 出 從 此 不 需 要 灌 頂 的結 論 ; ( 三 ) 如 果 說 他 們 說 過 “ 不 需 要 灌頂 ” 的 話 , 那 麼 他 們 自 己 向 別 人 傳 法 灌 頂同 時 又 主 張 不 需 要 灌 頂 是 自 相 矛 盾 的 ; (四 ) 如 果 他 們 真 的 宣 揚 過 “ 學 密 不 需 要 灌頂 ” 這 種 主 張 的 話 , 那 麼 就 從 他 們 這 種 違犯 密 法 根 本 戒 律 和 密 法 教 義 的 言 行 , 就 可以 判 定 他 們 是 些 壞 戒 者 , 無 信 仰 者 。 缺 戒德 無 信 仰 的 人 無 資 格 傳 法 灌 頂 , 雖 傳 雖 灌也 被 視 為 無 效 。 因 此 , 可 以 認 為 他 們 所 傳的 這 個 法 脈 是 不 清 淨 的 , 因 為 , 這 個 法 脈是 壞 戒 者 和 無 正 信 之 人 所 傳 。



.破所 謂 “ 過 去 曾 經 傳 過 某 法 的 上 師 , 可 代 替某 法 的 親 傳 上 師 , 不 必 有 現 實 的 親 傳 上 師 ” 的謬 論

傳 法 灌頂 、 授 三 昧 耶 戒 、 授 分 別 解 脫 戒 的 法 師 戒師 必 須 是 現 實 中 存 在 的 具 肉 體 的 活 人 , 不能 是 歷 史 上 曾 經 有 過 的 人 ( 包 括 已 出 佛 的大 成 就 者 ) , 或 佛 菩 薩 之 類 非 人 “ 現 象 ” 代 替 。 從 信 仰 的 角 度 看, 歷 史 上 曾 經 有 過的 人 、 佛 菩 薩 之 類 的 應 化 身 和 加 持 之 力 是一 種 存 在 的 事 實 , 在 修 煉 的 較 高 層 次 上 ,也 會 獲 得 這 類 非 人 身 佛 菩 薩 靈 感 的 感 應 和加 持 。 但 這 類 佛 菩 薩 靈 異 之 類 , 并 非 世 俗常 人 的 感 知 和 視 聽 覺 對 象 , 很 多 人 不 承 認這 類 存 在 。 凡 這 類 非 人 靈 異 現 象 都 不 具 備世 俗 公 認 的 條 件 , 從 邏 輯 上 無 法 證 明 這 類現 象 的 真 實 性 , 也 無 法 排 除 它 的 虛 假 性 。因 此 , 正 確 的 邏 輯 論 證 必 須 建 立 在 六 識 現量 的 基 礎 上 , 否 則 就 無 效 。 所 以 , 佛 教 無論 顯 宗 密 宗 , 在 教 理 的 論 證 和 傳 法 、 授 戒、 灌 頂 、 學 修 行 為 、 成 就 的 真 實 性 認 定 上都 是 以 六 識 現 量 , 以 現 實 存 在 為 標 準 的 。這 就 是 佛 教 不 同 于 見 神 見 鬼 的 迷 信 和 虛 吹瞎 說 的 偽 氣 功 師 的 最 主 要 特 點 。 佛 教 中 的天 堂 、 地 獄 、 善 惡 報 應 等 只 有 聖 教 量 可 以證 明 的 真 實 性 和 合 理 化 , 也 必 須 合 乎 現 量、 比 量 的 認 識 , 否 則 也 是 無 效 的 。 自 古 以來 的 靈 異 現 象 有 真 有 假 , 真 假 難 辨 , 這 也是 迷 信 存 在 的 一 個 主 要 根 源 。 藏 傳 佛 教 中也 曾 有 過 佛 菩 薩 “ 現 靈 ” 、 “ 傳 法 ” 、 “ 授 記 ” 之 類 的 事 , 但 正 宗 的 密 法 教 派 是 不承 認 這 類 神 傳 之 法 的 。 因 為 無 法 證 明 神 傳是 真 是 假 , 是 佛 是 魔 。 凡 是 佛 法 的 法 脈 傳承 , 其 源 頭 一 定 是 佛 陀 持 金 剛 及 其 續 經 傳承 人 , 絕 不 是 傳 承 系 列 的 某 個 人 ; 凡 是 佛法 必 須 要 有 經 續 部 的 佛 言 根 據 。 佛 法 產 生已 有 兩 千 多 年 , 真 正 的 佛 法 , 傳 承 也 應 該有 兩 千 多 年 的 歷 史 , 會 有 一 長 串 傳 承 師 的名 單 。 因 此 , 漢 地 流 行 的 那 種 只 有 兩 三 代人 傳 承 的 所 謂 “ 密 法 ” 之 類 的 真 實 性 便 可一目 了 然 。 藏 傳 佛 教 密 法 傳 承 系 列 中 蓮 花生 、 瑪 爾 巴 、 卓 彌 、 克 珠 瓊 寶 、 阿 底 峽 等是 藏 地 的 密 法 源 頭 , 但 在 他 們 每 個 大 師 的前 面 還 有 一 長 串 印 度 的 系 列 傳 承 師 , 直 到佛 陀 , 對 每 個 學 法 、 修 法 的 人 來 說 , 親 近依 止 對 象 是 現 實 中 直 接 傳 法 灌 頂 、 授 戒 的人 , 不 是 不 在 世 的 歷 史 人 物 , 或 雖 在 世 而并 沒 有 直 接 傳 法 灌 頂 的 某 個 法 師 , 也 不 是非 人 類 佛 菩 薩 慧 身 。 也 就 是 說 具 有 傳 法 、灌 頂 、 授 密 戒 和 分 別 解 脫 戒 有 效 的 上 師 必須 是 現 實 中 的 真 人 , 非 現 實 的 人 和 佛 菩 薩之 類 的 非 人 神 靈 都 不 能 代 替 這 種 作 用 , 也是 無 效 的 。 在 《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》 中 講 的 “ 親 教 師 ” 和 《 密 宗 道 次 第 廣 論 》 中 講 的 “ 灌 頂 師 ” 都 是 指 現 實 中 的 真 人 , “ 傳 法 ” 、 “ 灌 頂 ” 也 指 的 是 真 事 。 假 若 某 個 歷史 人 物 或 神 靈 可 以 替 代 “ 親 師 ” 和 “ 根 本師 ” 的 話 , 藏 傳 佛 教 歷 史 上 的 那 些 大 師 不直 接 向 佛 陀 持 金 剛 、 文 殊 、 觀 音 、 蓮 花 生、 德 洛 巴 、 那 若 巴 等 不 在 世 的 佛 菩 薩 和 大成 就 師 祈 禱 顯 靈 傳 法 、 灌 頂 、 授 戒 , 為 什麼 都 要 千 里 跋 涉 , 吃 苦 受 累 去 尋 找 活 著 的上 師 求 法 、 受 戒 呢 ? 法 本 、戒 本 誰 也 可 以找 到 , 拿 著 法 本 、 戒 本 自 己 給 自 己 授 戒 ,或 者 觀 想 祈 禱 任 何 一 個 死 人 和 神 鬼 精 靈 傳法 、 灌 頂 、 授 戒 不 是 更 方 便 省 事 嗎 ? 假 如觀 想 意 念 傳 法 、 灌 頂 , 和 真 實 的 傳 法 、 灌頂 效 果 一 樣 或 更 好 的 話 , 觀 想 的 大 餅 定 能充 饑 , 意 想 的 老 婆 定 能 生 孩 子 了 。 如 果 是那 樣 的 話 , 只 要 人 人 學 會 觀 想 就 什 麼 也 不用 干 了 。 那 些 工 人 、 農 民 、 商 人 , 也 可 以憑 觀 想 意 念 發 家 致 富 了 。 這 是 多 麼 奇 妙 的現 代 密 法 呀! — — 這 是 從 他 們 的 觀 點 推 演出 來 的 。 因 為 他 們 說 ﹕ “ 凡 經 成 就 上 師 公開 之 密 法 密 咒 , 均 不 需 灌 頂 , 因 行 者 精 勤修 持 其 法 , 公 開 密 法 之 上 師 自 會「 加 持」行 者 。 ”從 他 們 的 這 種 說 法 , 可 以 看 出 他們 的 主 張 顯 然 是 ﹕ ( 一 ) 密 法 不 需 要 有 傳法 , 有 法 本 就 等 于 有 了 傳 承 ; ( 二 ) 不 需要 有 親 師 、 根 本 師 , 可 以 以 死 人 和 神 鬼 代替 親 教 師 、 灌 頂 師 ; ( 三 ) 加 持 等 于 灌 頂; ( 四 ) 受 戒 不 需 要 具 戒 行 戒 脈 的 上 師 、戒 師 傳 戒 , 可 以 自 己 給 自 己 授 戒 , 或 者 說根 本 不 需 要 受 戒 和 持 戒 ; ( 五 ) 觀 想 灌 頂不 但 可 以 代 替 真 實 灌 頂 , 而 且 “ 尤 勝 于 真實 灌 頂 ” ; ( 六 ) 完 全 可 以 否 定 “ 上 師 為加 持 之 本 ” , “ 持 戒 為 成 就 之 本 ” 。 這 六條 觀 點 并 不 是 強 加 給 他 們 的 , 而 是 完 全 根據 他 們 的 觀 點 按 邏 輯 規 律 推 導 出 來 的 。 其中 第 一 條 、 第 二 條 看 了 他 們 的 文 章 便 一 目了 然 ; 第 三 條 “加 持 ” 等 于 “ 灌 頂 ” 的 觀點 也 是 從 “ 凡 經 成 就 上 師 公 開的 密 法 密 咒均 「 不 需 要 觀 頂 」 … … 持 其 法 公 開 秘 法 之上 師 「 自 會 加 持 行 者 」” 直 接 得 出 的 。 本來 灌 頂 中 有 三 密 隨 許 加 持 的 項 目 , 但 加 持不 等 于 灌 頂 , 加 持 不 能 代 替 灌 頂 , 這 是 最基 本 的 概 念 都 混 淆 不 清 , 我 不 知 道 這 密 宗專 家 是 怎 麼 當 的 。 請 看 薩 迦 四 祖 公 嘎 堅 參在 《 分 別 三 律 儀 論 》 中 是 如 何 說 的 ﹕ “ 當今 有 人 用 亥 母 加 持 之 法 充 灌 頂 , 以 此 作 為入 法 門 , 觀 修 烈 女 火 之 類 , 此 事 續 中 未 開示 , 先 賢 論 中 無 根 據 。 ” 在 續 經 和 經 論 中沒 有 根 據 的 東 西 , 顯 然 是 亂 法 行 為 , 怎 能用 加 持 代 替 灌 頂 呢 ? 第 四 條 , 授 戒 不 需 要具 戒 行 戒 脈 的 上 師 戒 師 傳 戒 , 可 以 自 己 給自 己 授 戒 , 或 者 根 本 不 需 要 受 戒 持 戒 的 結論 是 從 他 們 “ 不 需 要 灌 頂 ” , 不 需 要 親 師的 觀 點 得 出 的 。 因 為 密 法 的 三 昧 耶 戒 和 僧戒 一 樣 必 須 要 有 具 戒 的 活 人 真 人 傳 授 , 而且 三 昧 耶 戒 必 須 通 過 灌 頂 授 受 , 否 則 就 無戒 脈 傳 承 , 被 視 為 受 戒 無 效 。 既 然 說 不 需要 灌 頂 , 也 就 等 于 說 不 需 受 三 昧 耶 戒 , 既然 不 受 三 昧 耶 戒 , 就 無 戒 可 持 , 就 等 于 說不 需 要 持 戒 。 如 果 說 不 需 要 親 教 師 灌 頂 也可 以 受 戒 的 話 , 就 等 于 是 說 , 可 以 從 死 人或 神 鬼 精 靈 的 加 持 下 獲 得 戒 脈 。 但 要 知 道, 他 們 在 這 里 犯 了 一 個 原 則 性 的 錯 誤 , 因為 人 死 了 戒 不 存 在 , 所 以 在 受 戒 時 有 “ 盡形 壽 持 戒 ” 的 誓 言 。 如 果 人 死 了 還 有 戒 體的 話 , 比 丘 死 了 中 陰 身 仍 然 是 比 丘 , 再 轉人 和 動 物 仍 然 是 比 丘 , 還 需 要 重 新 受 戒 嗎? 既 然 人 死 了 , 戒 體 戒 脈 都 不 存 在 , 那 麼不 在 世 的 上 師 , 怎 麼 會 傳 戒 呢 ? 無 論 顯 密, 所 謂 “ 法 脈 傳 承 ” , 無 一 例 外 地 都 是 指一 代 代 活 人 的 傳 承 續 流 , 既 不 是 指 死 了 的靈 魂 傳 給 活 人 , 也 不 是 指 經 文 法 本 。 這 個佛 學 基 本 概 念 應 首 先 搞 清 楚 。 顯 宗 和 密 宗都 把 具 體 的 親 傳 師 當 作 證 道 根 本 , 而 不 把抽 象 的 無 形 的 本 尊 護 法 當 作 根 本 自 有 它 深刻 的 道 理 , 這 也 是 佛 教 不 同 于 迷 信 的 一 個重 要 分 界 線 , 也 是 它 的 科 學 之 處 ; 第 五 條﹕ “ 觀 想 灌 頂 不 但 可 以 代 替 真 實 灌 頂 , 而且 尤 勝 于 真 實 灌 頂 ” 的 觀 點 , 也 是 從 他 們文 章 中 表 現 出 來 的 。 在 一 個 所 謂 “ 藏 密 心要 ” 的 書 中 說 ﹕ “ 自 授 觀 點 可 作 為 師 授 灌頂 的 補 充 , 亦 可 替 代 師 授 灌 頂 , 從 其 加 持力及 證 量 而 言 , 往 往 尤 勝 于 師 授 灌 頂 。” 這 里 所 謂 的 自 授 灌 頂 顯 然 指 觀 想 三 昧 耶灌頂 。 認 為 用 自 己 觀 想 的 三 昧 耶 灌 頂 可 代 替真 實 灌 頂 , 甚 至 夸 大 其 作 用 , 說 什 麼 “ 尤勝 于 師 授 灌 頂 ” , 純 屬 外 行 之 言 , 絕 對 不能 成 立 。 首 先 , 作 為 密 法 的 培 器 成 熟 , 傳法 授 權 的 灌 頂 是 指 上 師 給 弟 子 的 真 實 的 傳法 、 灌 頂 、 授 戒 行 為 , 觀 想 上 師 和 觀 想 本尊 灌 頂 都 是 代 替 不 了 這 個 真 實 的 灌 頂 和 真實 傳 法 授 戒 的 。 如 果 看 道 過 《 密 宗 道 次 第廣 論 》 和 《 密 學 入 門 》 之 類 正 宗 密 續 經 論的 話 , 也 不 至 於 提 出 這 種 荒 唐 可 笑 的 說 法。 宗 喀 巴 在 《 密 宗 道 次 第 廣 論 》 中 明 確 指出 ﹕ “ 欲 求 灌 頂 , 須 先 入 曼 荼 羅 。 此 复 先應 修 習 所 入 之 曼 荼 羅 … … 此 說 分 繪 像 、 彩土 、 身 曼 荼 羅 三 種 。 又 以 有 情 差 別 , 說 靜慮 曼 荼 羅 。 故 入 曼 荼 羅 時 之 壇 , 總 有 四 種。 ” “ 又 先 未 曾 受 灌 頂 者 , 不 可 即 于 身 曼荼 羅 灌 頂 , 于 靜 慮 曼 荼 羅 灌 頂 , 亦 須 師 資俱 具 勝 相 。 ” “ 續 及 解 釋 諸 大 智 者 , 多 說最 初 灌 頂 依 彩 土 曼 荼 羅 。 是「 總 」說 弟 子所 入 之 曼 荼 羅 , 是 指 彩 土 之 所 繪 者 。 ” 這里 說 的 非 常 清 楚, ( 一 ) 欲 灌 頂 需 要 先 舉行 入 壇 儀 式 ; ( 二 ) 給 弟 子 灌 頂 的 壇 城 (曼 荼 羅 ) 共 有 四 種 ﹕ 1.繪畫 壇 城 ( 即 繪 像 曼 荼 羅 ) ; 2.彩沙 堆 積 壇 城 ( 即 彩 土 曼 荼 羅 ) ; 3.上師 身 體 觀 想 壇 城 ( 即 身 曼 荼 羅 ) ; 4.上師 在 定 中 化 現 壇 城 ( 即 靜 慮 曼 荼 羅 ) 。 在以 上 四 種 壇 城 中 按 續 部 規 定 , 給 弟 子 灌 頂最 初 需 要 彩 沙 壇 城 ( 如 時 輪 等 几 種 大 法 必須 是 彩 沙 壇 城 ) 。 不 具 備 彩 沙 壇 城 的 情 況下 , 可 用 繪 畫 壇 城 。 第 三 種 身 壇 城 , 只 有勝 樂 密 集 等 極 少 幾 個 本 尊 才具 有身 壇 修 法, 即 使 是 有 身 壇 的 本 尊 法 , 也 只 能 在 彩 沙、 繪 畫 壇 中 經 過 灌 頂 后 才 能 授 受 身 壇 灌 頂。 第 四 種 靜 慮 灌 頂 即 定 中 顯 現 壇 城 , 灌 頂師 必 須 是 具 備 定 壇 灌 頂 的 大 成 就 師 , 接 受灌 頂 的 弟 子 也 必 須 具 備 可 以 真 實 受 到 定 壇感 應 教 益 者 , 即 “ 師 資 俱 具 勝 相 ” 者 , 并不 是 普 通 上 師 和 普 通 弟 子 都 可 以 做 得 到 的。 那 麼 所 謂 “ 自 授 灌 頂 ” 是 屬 於 哪 一 種 類型 的 灌 頂 呢 ? 不 懂 密 學 的 人 如 果 認 為 “ 自授 灌 頂 ” 就 是 “ 靜 慮 灌 頂 ” 的 話 , 那 是 大錯 特 錯 。 靜 慮 灌 頂 是 指 上 師 定 中 給 弟 子 灌頂 , 并 不 是 弟 子 觀 想 佛 本 尊 給 自 己 灌 頂 ,若 把 這 兩 種 截 然 不 同 的 概 念 混 在 一 起 , 這只 能 說 明 密 學 知 識 的 貧 乏 、 可 憐 了 。 我 們還 要 對 這 些 所 謂 “ 自 授 灌 頂 尤 勝 論 者 ” 提出 如 下 的 問 題 ﹕ 既 然 自 授 灌 頂 , 尤 勝 于 師授 灌 頂 , 那 麼 師 授 灌 頂 為 什 麼 會 起 到 授 戒和 破 戒 者 复 戒 的 作 用 , 而 觀 想 三 昧 耶 灌 頂( 即 所 謂 自 授 灌 頂 ) 只 能 起 到 消 業 和 防 止惡 業 再 生 而 起 不 到 受 戒 和 复 戒 的 作 用 呢!如 果 連 這 點 密 學 常 識 都 不 了 解 的 話 , 我們 除 了 遺 憾 還 能 表 示 什 麼 呢 ? 如 果 說 懂 這個 道 理 , 那 你 們 的 所 謂 “ 尤 勝 ” 又 指 的 是什 麼 呢 ? 從 上 述 的 五 條 觀 點 可 以 推 出 , 持這 種 觀 點 的 人 們 的 最 根 本 的 觀 點 是 ( 一 )完 全 否 定 “ 上 師 為 加 持 之 本 ” 的 觀 點 ; (二 ) 完 全 否 定 “ 持 戒 為 成 就 之 本 ” 的 觀 點。 既 然 把 藏 傳 密 法 最 根 本 的 兩 條 都 否 定 了, 那 麼 還 有 什 麼 藏 傳 密 法 可 談 呢 ?



.破所 謂 “ 現 實 中 難 找 到 有 成 就 的 上 師 , 與 其拜 無 成 就 的 上 師 觀 點 , 不 如 不 拜 的 好 ” 的謬 論

這 種 說法 實 際 也 是 和 上 述 那 些 觀 點 一 脈 相 承 的 ,是 借 口 有 成 就 的 上 師 難 得 , 而 達 到 否 定 親師 灌 頂 作 用 的 目 的 。

關 於 灌頂 金 剛 師 的 條 件 在 《 密 宗 道 次 第 廣 論 》 中引 用 《 金 剛 曼 經 》 第 六 十 四 品 ﹕ “ 善 息 災等 業 , 知 咒 瑜 珈 軌 , 此 師 可 稱 贊 , 行 施 住靜 戒 , 具 最 勝 忍 進 , 晝 夜 勤 修 行 , 有 慧 善工 巧 , 具 師 長 德 聚 , 說 明阿 闍 梨 , 內 愛 樂集 密 , 外 作 聲 聞 行 , 以 如 是 教 授 , 轉 教 諸弟 子 , 當 知 為 大 師 。 ” 《 上 師 五 十 頌 》 所說 金 剛 師 德 相 共 十 三 條 ﹕ 1.具淨 戒 , 2.具 智 慧 , 3.具忍 德 , 4.正 直 , 5.無狡 詐 , 6.精 于 咒 續 中 消災 法 , 7.富 有 慈 悲 心 , 8.精 通 三 藏 , 9.具雙 十 知 識 , 10.會 製 作 壇城 , 11.精 于 密 學 教 授 , 12.信 念 堅 定 , 13.能約 束 自 己 的 行 為 。 在 《 密 宗 道 次 第 廣 論 》中 所 說 灌 頂 師 必 備 三 相 是 ﹕ ( 一 ) 受 過 圓滿 灌 頂 , 能 持 三 昧 耶 戒 ; ( 二 )親 見 師 長傳 承 規 則 , 知 十 事 , 懂 灌 頂 儀 軌 ;( ) 關 閉 承 事 , 灌 頂 獲 得本 尊 允 許 , 或 未 制 止 。 這 里 所 說 的 “ 雙 十知 識 ” 和 “ 十 事 ” 內 容 相 同 , 是 指 掌 握 灌頂 、 安 神 、 修 壇 、 觀 修 、 供 奉 、 運 作 等 密學 知 識 。 將 上 述 經 續 中 的 金 剛 師 德 相 歸 結起 來 , 只 有 三 條 ﹕ 一 .具戒 行 品 德 ; 二 .具 有 專業 知 識 ; 三 .有 傳 承 ,有 修 習 實 踐 經 驗 。 密 法 “ 成 就 ” 是 指 二 次第 內 證 境 界 。 灌 頂 傳 法 的 上 師 具 備 內 證 成就 當 然 更 好 。 但 人 的 內 證 成 就 , 即 修 證 地道 層 次 , 一 般 從 人 們 的 外 表 思 想 行 為 上 是無 法 判 定 的 。 因 人 都 善 于 偽 裝 , 表 面 像 佛, 未 必 是 佛 ,表 面 愚 痴 也 未 必 愚 痴 。 佛 菩薩 常 有 億 萬 化 身 度 生 , 但 未 必 都 是 佛 菩 薩形 象 , 故 , 表 面 上 道貌 岸 然 , 具 神 通 慈 悲大成 就 相 者 , 未 必 是 真 有 成 就 者 ; 表 面 普普 通 通 , 甚 至 德 慧 低 下 , 受 人歧 視 者 也 有深 藏 不 露 內 證 成 就 的 可 能 性 。 因 此 , 佛陀曾 說 ﹕ 我 和 與我 相 同 者 , 可 判 定 人 的 性相 境 界 。 人 與 人 無 法 相 互 判 定 性 相 境 界 ,若 判 定 , 就 會 犯 過 錯 。 ” 這 就 是 說 , 只 有遍 知 一 切 的 佛 , 才 能 把 握 人 的 精 神 性 相 ,二 障 未 除 的 人 , 把 握 不 了 別 人 的 精 神 性 相。 若 自 作 聰 明 判 定 別 人 的 性 相 , 就 會 犯 過錯 。 俗 話 所 說 “ 不 能 以 貌 取 人 ” 非 無 道 理。 人 的 內 證 成 就 無 法 把 握 , 因 此 在 經 續 中對 金 剛 師 的 必 備 條 件 中 并 沒 有 提 到 “ 須 有成 就 者 ” 。 不 知 “ 灌 頂 師 必 須 要 有 成 就 ” 這 條 規 定 從 何 而 來 ? 這 “ 成 就 ” 指 的 是 什麼 ? 如 何 判 定 成 就 ? 又 說 什 麼 “ 未 成 就 上師 如 濁 水 , 愈 洗 弟 子 愈 濁 。 ” 說 這 種 話 的人 聽 說 過 沒 有 “ 自 己 的 心 不 淨 一 切 不 淨 ,自 己 的 心 淨 一 切 淨 ” 這 句 佛 教 名 言 ? 可 曾聽 說 過 善 星 和 提 婆 達 多 挑 剔 佛 陀 之 事 否 ?


在 末 法時 代 , 要 想 找 到 經 續 中 規 定 的 那 種 德 相 完備 的 金 剛 師 是 很 難 的 , 一 般 都 是 有 德 也 有過 。 只 要 具 備 灌 頂 應 具 備 的 有 傳 承 、 未 犯根 本 戒 、 曾 經 過 閉 關 修 持 、 掌 握 必 要 的 灌頂 知 識 這 些 條 件 , 缺 點 不 大 于 優 點 者 就 可以 當 金 剛 師 。 因 此 , 《 密 宗 道 次 第 廣 論 》引 用 《 勝 義 承 事 論 》 曰 ﹕ “ 濁 世 師 長 德 失雜 , 難 得 全 無 過 失 者 , 善 觀 何 師 得 增 上 ,弟 子 就 應 親 近 彼 。 ” ( “ 增 上 ”是 德 勝 于失 之 義 )俗 話 說 “ 人 無 完 人 , 金 無 足 赤 ” 。 但 作 為 學 法 弟 子 來 說 , 應 著 眼 師 長 的 長處 , 不 能 挑 剔 短 處 。 在 《 金 剛 手 灌 頂 續 》中 說 ﹕ “ 應 想 師 長 德 , 勿 想 師 長 過 , 想 德獲 成 就 , 想 過 毀 成 就 。 ” 聖 提 婆 在 《 消 除心 染 論 》 中 講 到 弟 子 對 待 上 師 的 態 度 時 說﹕ “ 如 像 淨 水 劑 , 澄 清 混 濁 水 。 要 用 清 淨觀 , 澄 清 自 己 心 。 ” 這 意 思 是 說 清 濁 不在“ 水 ” , 在 于 自 己 的 “ 心 ” 。 薩 迦 三 祖說 ﹕ “ 以 佛 待 師 , 獲 佛 加 持 ; 以 人 待 師 ,不 得 加 持 。 ” 如 果 以 末 法 時 代 沒 有 具 成 就的 上 師 為 理 由 , 不 覓 師 求 法 , 甚 至 持 “ 與其 投 無 成 就 的 上 師 ,不 如 不 投 的 好 ” 的 錯誤 觀 點 , 將 永 遠 也 得 不 到 正 法 流 傳 承 。 又以 “ 無 明 師 ” 、 “ 無 成 就 師 ” 為 理 由 , 主張 自 學 自 修 , 不 需 要 傳 承 , 不 需 要 親 師 灌頂 , 不 需 要 受 密 戒 持 密 戒 , 無 論 其 動 機 是好 是 壞 , 但 這 種 認 識 觀 點 , 是 違 背 金 剛 乘教 理 法 規 的 , 其 結 果 將 是 毀 密 亂 法 , 絕 傳斷 流 , 使 利 樂 眾 生 為 目 的 的 大 乘 佛 教 中 的寶 中 之 寶 , 會 被 無 信 仰 、 無 戒 行 、 不 具 備悲 心 正 見 的 非 器 劣 眾 以 好 奇 之 心 , 或 別 有用 心 地 亂 修 瞎 煉 , 導 致 種 種 惡 效 應 ; 為 神漢 巫 婆 、 偽 氣 功 、 邪 教 所 利 用 , 變 成 滿 足種 種邪 惡 欲 望 的 廉 價 奴 婢 , 傷 風 敗 俗 , 騙錢 害 人 , 損 害 佛 教 形 象 , 直 到 被 視 為 文 化拉 圾 , 送 上 歷 史 的 垃 圾 車 — — 這 並 非 不 可能 的 結 局 。亂 寫 亂 說 、 亂 傳 亂 修 這 類 構 成最 壞 結 局 的 先 兆 , 已 昭 然 可 見 , 如 此 下 去, 其 結 果 也 將 為 期 不 遠 。 但 值 得 慶 幸 的 是從 當 今 國 內 外 流 行 的 密 法 宣 傳 讀 物 中 可 以看 出 , 落 入 攤 販 手 中 叫 喊 拍 賣 的 , 只 是 些皮 毛 拾 零 , 他 們 還 根 本 未 能 進 入 密 法 內 宮。 這 也 證 明 真 正 的 藏 密 善 知 識 們 , 還 沒 有在 金 錢 社 會 中 完 全 喪 戒 失 德 , 雖 然 翻 譯 了不 少 密 法 儀 軌 教 本 , 但 還 沒 有 把 開 密 的“ 鑰 匙 ” 交 出 去 , 保 持 了 一 條 重 要 防 線 ,於教 於 社 會 還 不 至 於 造 成 嚴 重 後 果 。 我 希 望為 眾 生 利 益 護 持 正 純 法 脈 的 同 道 , 應 時 時拭 目并 高 瞻 遠 矚 , 為 佛 教 的 前 途 著 想 多 做。
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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